长春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寝室卫生安全检查的通知
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为了加强宿舍内务管理和改进卫生现状,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健康、安全、舒适的寝室文化氛围,根据《长春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及《长春大学开展寝室安全防火100天专项活动》相关要求,结合经济学院学生寝室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安排:
一、查寝时间
1、党委副书记及辅导员早七点到学生公寓检查学生寝室,督促学生整理寝室内务,按时上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舍委会定于每周二、四为宿舍卫生定期检查日,其余时间不定期检查。对宿舍卫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则通知寝室长立即重新整理。
二、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1、地面:地面干净、见地本色、无死角、垃圾、痰迹、积水、烟头、纸屑、杂物等。
2、墙壁:墙壁整洁,无蜘蛛网,无张帖字画,无钉钉子乱挂衣服,无乱拉电线、晾衣绳。
3、床铺:被子叠放整齐,放置床头;褥面平整、干净;床头不乱挂衣物;床下不乱堆放其他物品,鞋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窗台衣柜干净,无污迹,无灰尘,无死角;玻璃干净明亮,无污迹,无灰尘,无死角;暖气片干净,无杂物,无灰尘。
5、洗漱用品:洗漱用具统一摆放,整齐干净。脸盆里外干净,无污水。
6、违规电器:公寓内严禁明火、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刀具、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等;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热得快、电炉子、电热宝、电饭煲、电夹板、电吹风、电热杯、电褥子等)。
7、违禁物品:公寓内不准养猫、狗、鸟、蛇、仓鼠和乌龟等宠物。不得抽烟、酗酒、赌博、打闹等。
长春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9月3日
明德博学 经邦济世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编辑排版:刘力菡
审核:王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