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开心”伐开心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10 00:20:06


2015年12月,杭州电视台《我和你说》的主播、《开心茶馆》的主持人“穷开心”无意中发现,杭州夹板市场的某家陶瓷品公司,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就在店面宣传图上使用了自己的肖像。


虽然对此感到不快,但经第三方调解,“穷开心”还是与该公司签订了使用费为1万5千元的肖像权许可使用合同。



该公司的侵权行为并未因此而终止。虽然签订了合同,约定了使用费的支付时间和肖像的使用时间、使用范围、违约金等内容,该公司仍未在约定时间内向“穷开心”支付这1万5千元,而是拖了近一周,经多次催促后才支付这笔使用费。且合同约定的肖像使用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3日。


直至2016年1月5日,“穷开心”及其代理律师申请证据保全后,公证人前去该公司位于杭州夹板市场的店面取证时,对方仍在使用“穷开心”的肖像。


这次“穷开心”选择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合同纠纷为由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公证费、案件受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该公司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赔偿“穷开心”违约金、公证费、案件受理费等共计4万余元,且该公司当庭以现金形式付清款项。

钱报首席记者 肖菁

编辑 老方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