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月亭》BY频笑辄落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6-28 02:48:00



文案

青衫乌发,白衣皓首。

内容标签: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瑾之王方宜 

    

    第1章

    

    李小山是一个诗人。

    其实他也并不能够算做一个诗人,因为他年轻的时候,不过是个考不上举人的穷秀才,替别人写信的酸书生,没人读他的诗。

    其实他也算是一个诗人。因为自七岁开口诵凤栖梧桐,把夫子的下巴惊得差点儿脱臼以后,李小山每年都会作诗,多的时候有二百多首,少的时候也有八十。可惜,直到他老得开始掉牙以后,才忽然有人欣赏喝彩起来,并被尊为“传奇的小山诗人”。

    李小山年轻的时候,没人读他的诗。

    除了王大饼。

    王大饼是江陵县城东寨巷里炸油饼的王老饼的孙子。王家乃是江陵城里一等一的油饼世家,小小的店铺门口挂着硕大的金字招牌“王家大油饼”,旁边竖着两行对联,上联“吃了一个又一个”,下联“圆了一圈又一圈”。据说这对联,正是出自李小山之口,那时候,他和王大饼才六岁。

    李小山是王大饼认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书人。五岁的李小山到五岁的王大饼家买油饼,油饼太烫,李小山一个手滑就把它掉在了地上。李小山家里穷,攒了两日才攒足这么一个油饼钱,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就这么叭嗒一声摔在地上,李小山的心也跟着叭嗒一声摔成了碎片。

    但他是体面人,再穷也不能伸手去捡掉在地上的脏东西,平日里他捡起掉在桌上的肉都会遭到他娘劈头盖脸一顿骂:“就知道捡脏东西吃!没出息!亏你娘还是体面人家出来的!”

    那时候他就只能低着头迅速的扒饭,同时默默的琢磨着什么是娘说的“体面人家”。

    李小山先是皱了皱眉头,觉得这样不足以表达他破碎的内心,紧接着就闭起了眼睛,还是觉得力度不够,随后又将鼻子嘴巴揉成一团,双膝一软,蹲在地上,哭了。

    这时王大饼忽然出现,用火钳子夹着一团热腾腾香喷喷的新油饼,递到李小山面前,阴着脸说:“拿着,拿好。”

    王大饼其实是不高兴的,他明明只收了一个油饼的钱,却要付出两个油饼的代价,这让他感到很肉疼。但是眼前这个穿着淡黄色小褂子,漂亮得跟个小姑娘似的人,就这么蹲在他面前哭,他还是心软了。

    李小山顿停哭泣,双手捧着油饼,望着王大饼的眼神如同望着他的救命恩人。

    多年以后,月圆之夜,已经是王方宜将军的王大饼和已经是小山诗人的李瑾之在京城外十五里的胡月亭里喝酒,一个青衫乌发,一个白衣皓首,两个都颇为体面,说起这个油饼来,还是举着杯子很不体面的哈哈大笑了一番。随后李瑾之就叹了口气:“是可惜,若是当时我没接着你这个油饼,就没什么事儿了。”

    

    第2章

    

    自从王方宜白给了李瑾之一块大油饼,聪慧的李瑾之立刻悟到这里有利可图。每日清晨,油饼店刚刚开门,第一块面团映着初升的日头在锅中滋滋作响的时候,王方宜就会发现那个穿着淡黄色小褂子的人,可怜巴巴的站在锅边,可怜巴巴的望着那块面团,可怜巴巴的咽口水。

    王方宜又心软了,他用足足有胳膊那么长的筷子夹起锅里的油饼,拿纸包上,递给李瑾之:“拿去,早饭,快吃,别被我爹看见。”

    如此这般半个月以后,早晨来买油饼的人们便经常看见摊子前蹲着两个小孩子,各捧着一个大饼,津津有味的啃着,淡黄衣衫的那个啃完油饼,拿袖子一抹嘴唇便朝书院的方向跑去,粗布蓝衣的那个就呆呆的站在门口,冲着那个背影傻笑。

    胡月亭中,李瑾之一杯酒下肚,拿袖子一抹嘴唇:“咳咳,原来那时候你就……”

    王方宜面上微红,随即又笑了:“瑾之,从小便就知道骗吃骗喝,年纪一大把,还拿袖子抹嘴。真不知道你那君子的名声是怎么得来的。”

    李瑾之放下杯子,叹道:“人人都道我李瑾之是个君子,偏偏在你面前做不成。”

    江陵县城平淡无奇,最大的是非也不过就是东家打了西家的狗,西家又杀了东家的鸡,芝麻蒜皮吵吵嚷嚷,日子如流水般平稳滑过,一转眼,李瑾之在南湖边的松风书院读了十来年书,考了秀才,就要进省城去考举人了。

    这时李瑾之和王方宜的情谊早已从并肩啃油饼,扩展到一同上树捉鸟,一同下湖抓鱼,乃至一同上学下课。

    王方宜能去上学,还多亏了李瑾之的娘。

    李大婶未出阁前据说是武昌城里有名的千金小姐,姓蒋,用那俗套的话说,端的是肤如凝脂,眼若星辰,顾盼生辉,从马车内探出头去微微一笑,那路上的才子书生,十个有九个软了腿,剩下一个直接坐在了地上。

    蒋小姐不仅容貌艳丽,而且饱读诗书,最是喜爱诗词歌赋,少女怀春,念到“不在梅边在柳边”的时候,便使人专门在后院一梅一柳,植了整整一排。蒋家只有这么一个宝贝闺女,事事顺着,时时宠着,就连找女婿这么大的事儿,也不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道,放出话来,只要蒋小姐喜欢,任他是世家子弟还是穷酸秀才,蒋家一概当他是乘龙快婿。

    就好像所有戏文里唱的那样,千金小姐总会看上个除了念诗不会别事的倒霉书生,蒋小姐带着五十箱嫁妆毅然决然下嫁江陵李家,成就了一段佳话传奇。

    可惜戏文终究只是戏文,蒋小姐成了李夫人,李家公子得妻如此,顿觉夫复何求,什么经史子集即刻抛到一边,过了三年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生了个小公子,竟因体虚气弱,双腿一蹬,去了。

    李夫人感叹自己红颜薄命,谁知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蒋家不知得罪了什么官场上的大人物,连夜的抄家放逐,从此一蹶不振,连带李夫人那五十箱嫁妆也赔了进去。可怜蒋小姐一朵娇花,再不能临水照花,对镜梳鬓,竟从此担起婆家的担子,整日里靠给人做针线女红养活家人,原本温柔淑慧的脾气也愈发的暴躁起来。

    蒋小姐一辈子只恨自己年幼无知,嫁了个没前途的穷鬼,因此对李瑾之的管束格外严格,穷也要穷得有骨气,像王大饼这样不体面的小生意人,是不配同他们来往的。

    因此,当李瑾之天天同王方宜一起啃油饼的事情传到她耳朵里时,她第一件事情,就是跳到油饼摊前,拎着李瑾之的耳朵,指着王方宜大声训道:“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同这种没念过书的人来往!”

    这话刚巧迈出门来的王老爹听见,震得他内心狠狠一颤:“再穷不能穷孩子,不读书就会被人瞧不起。”

    于是,王大饼也被送进了松风书院,王老爹觉得自己从此扬眉吐气。

    可王方宜不这么想,他从小就不是块读书的料,什么孔孟程朱,什么中庸大学,念到十七八岁他还是念不明白,他只喜欢看着李瑾之闲来无事,一身青衫,站在南湖边的梧桐树下,手里拿着片叶子,缓缓念几句诗,那声音顿挫悠扬,听得他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舒坦。

    这时李瑾之心情好,他便笑嘻嘻的凑上前去:“瑾之,今日夫子布置的课业……”

    李瑾之朝他翻个白眼:“那今日的晚饭?”

    王方宜陪着笑脸:“我请,我请。”

    李瑾之一扔手上的叶子:“好,那就去临江楼。”

    王方宜眼见着自己攒了十几日的钱又要被这一顿饭吃光,内心实在有些肉疼,可李瑾之斜斜的朝他笑了笑,轻轻问了去“去不去”,他再次心软,拉着李瑾之的胳膊就朝临江楼走。

    夜里,王方宜躺在床上,睡着之前,一直在纳闷,怎么从小到大,他总是这么容易心软?

    李瑾之书念得好,人长得俊,年纪轻轻又中了秀才,眼见着就要去考举人,名声在江陵城传了遍,什么君子才子俊后生,一切用来形容优秀青年书生的词儿都被安在他头上。就好像当年蒋小姐看上李书生一样,江陵大户人家的闺女们各个盯着李瑾之,眼巴巴等他中了举人,就先下手为强,将他抢回家去。

    回回王方宜听见有人夸赞李瑾之,都同夸他自己一般高兴。有一回,他兴致勃勃的说给李瑾之听:“那赵家老爷跟我爹说,瑾之你真是人中龙凤,定能考上举人,做他家……”说到此处,下半句那“乘龙快婿”四个字却总觉得有点别扭的难以出口。

    李瑾之接道:“做他家乘龙快婿?”

    王方宜点了点头,心想这好话听着怎么就变了味儿,但好话总归是好话,瑾之听见人夸他,也总是高兴的,他便硬着头皮接下去:“对,赵家老爷是这么说的。”

    李瑾之淡淡道:“如此说来,我还真感谢赵家老爷瞧得起。”

    王方宜再次点了点头,心道瑾之这口气怎么怪怪的。

    李瑾之又道:“我若给赵家老爷做了乘龙快婿,你想必也替我开心吧?”

    王方宜本想毫不犹豫的告诉他开心,赵家老爷慈眉善目,小姐又是出了名的知书达理,可他这心里,却并非真正十分开心。不过,如此好事,还是应该替朋友开心,于是王方宜又鼓足勇气,点了点头。

    谁知道,李瑾之一摔袖子,走了。

    月亮渐渐升至中天,虽比刚才小了些,却更亮了。清冷的白光从胡月亭的攒尖顶上流下,照见亭内两人竟如魅影一般。

    王方宜笑了笑:“瑾之,说起来,我从小便顺着你的性子,那回还是你第一次同我翻脸摔袖子,我还有些吃惊呢。”

    李瑾之道:“摔袖子?后来你倒同我莫名奇妙的摔了次袖子,你不记得了?”

    王方宜嘿嘿一笑,他平生只同李瑾之发过那一回火,他当然记得。

    王方宜虽然连个秀才也没考上,却一心一意要同李瑾之一起上省城考举人。王老爹对自己这个儿子全无办法,只能一筷子敲上自家儿子那不争气的脑袋:“人家李家儿子,都要是个举人了!你再瞧瞧你!真是活该给人家瞧不起,还好意思天天缠着人家玩!”

    王方宜摸摸脑袋,一句话不说,第二日还是默默收拾起这些年被李瑾之搜刮后剩余的零钱,胡乱装了两件衣裳,一同踏上了去省城的道路。

    他二人结伴而行,住客栈住旅店,又碰上不少上省城考举人的秀才,其中竟有一个韩秀才,同李瑾之特别相投,两人对对诗、弹弹琴,还时不时相视一笑,便约好了结伴上路。

    看见那韩秀才同瑾之一起高谈阔论意气风发之时,王方宜有生以来头一回灰溜溜的恨自己书念得不够多。

    李瑾之同韩秀才一起考试的时候,王方宜就独自在客栈里等着,围着大堂快步绕了一圈又一圈,内心简直比他自己考试还要焦虑。店小二实在是看不下去,冲他嚷道:“这位客官,你要是不嫌脚疼,大可出门左拐,绕着城墙根子转两圈去!”

    好不容易等到李瑾之和韩秀才跨进门来,王方宜迎上去,问道:“如何?”

    李瑾之畅怀一笑,道:“甚好。”

    王方宜同李瑾之一同长大,他各种稀奇古怪的表情早就看得多了,却还是被这笑晃得似乎来到了三月的富春江边,眼见桃树柳树都发了芽,一江春水悠渺浩然。

    可还没等王方宜缓过劲儿来,韩秀才就插上话来:“今晚愚兄有个好去处,望二位同去。”

    

    第3章

    

    韩秀才叫二人同去的,实在是个再俗气不过的地方,连江陵县城都有——临江楼。

    当王方宜提出这个疑问时,韩秀才冷笑一声,道:“那是分号,这是总店,不同得很。”言下之意,你一个读书人连武昌临江楼的大名都未曾听说,真真是个呆人。

    临江楼,顾名思义,建在临江的一座小山上。推开窗去,但见大江东涌,烟波渺渺,远处的风浪掀舞着几叶逆流而上的白帆,映着苍蓝高天,浮云翻滚,茫茫无际。窗沿上的六角铃铛随风清响,脆声直散入空中,如玉珠四溅。对岸不知是哪家寺院正在敲钟念经,隐隐传来古音悠远,细去听时,却又寻不着了。窗下是一片深碧,依稀夹杂着粉白小花,壮丽中透出股清淡秀美来。

    李瑾之叹道:“果然好景。”

    韩秀才晃上前去,二人并肩立于窗前:“更好的还在后头。”

    那所谓的“更好的”,就是临江楼中的歌姬舞娘。

    美人如花隔云端。可现如今美人在旁,莺歌软语,唱完了曲儿娇滴滴伸出一截白嫩如藕的胳膊,水葱似的十指上奉上杯温得恰到好处的美酒,不要说韩秀才晕了头,就连王方宜也头晕脑胀,伴着美人的言笑,比平日多饮了几杯。

    恍惚间听那美人对瑾之说道:“公子好雅兴,今夜月下影动,不知玉人可来?”

    这话听得王方宜脑中一惊,他听明白了,这美人是在向瑾之邀约,演一出崔莺莺月下会情郎!这可万万使不得,瑾之一个清清白白的后生,前途无量,断不能被这歌女给绊了去。

    他伸出手来,刚要阻拦,恍惚间又瞧见瑾之回头瞥了他一眼,旋即听见瑾之念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三人你扶着我,我扶着你,连颠带颤的回了客栈。入睡之前,王方宜忽然记起:“瑾之,你,你今晚可是要,要去?”

    “去哪里?”

    “去见那美人?”

    “啊……”李瑾之不置可否的笑笑:“你也知那真真是个美人。”

    王方宜有些着急:“瑾之,去不得,去不得。”

    “这却是为何?”

    王方宜说不出话来,讪讪道:“我是为你好。”

    李瑾之更进一步:“你能同那美人喝了一杯又一杯,我却为何不能会一会?难不成我李瑾之,还不如你王大饼么?”

    王方宜哑口无言,内心却愈发的上火。

    李瑾之却似挤兑上瘾:“还是美人同我相约,方宜你为那美人……醋了?”

    此话像是正掐在王方宜喉头上,憋得他上不来气,只能结结巴巴说出几个“你”字,起身就走,还将门摔得震天响,留李瑾之一个人在屋内冷笑。

    两人年纪都已不小了,说起这少年时期唯一一回发火,王方宜觉得自己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我那确实是为你好。”

    李瑾之站起来,踱到亭柱子前,也不回头,悠悠道:“其实我一直都晓得,你确是一直为我好。到如今,你仍是为我好的。”

    

    第4章

    

    许是诗文对不上考官的口味,许是强中自有强中手,又许是什么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总之,那年科考,李瑾之落第了。

    李瑾之没考上举人这个消息,转眼间就传遍了江陵县城的大街小巷家家户户,那些原本走在路上都要多看他两眼张大娘孙大婶,此时更是窃窃私语。

    “瞧他平时那眼睛长在脑袋顶上的样子,这回栽了吧。他娘那么苦心供他念书,算是白搭了。”说这话的是钱家婆婆,还欠着李夫人二两工钱。

    “可不是,咱们城小人少,他不知天高地厚,还以为自己真是个什么天才。成日里摇头晃脑有什么用,还不如我家小五子,已经能挣不少钱了。”孙大婶满眼得意,话接得快,她家小五子前两年在学堂内撕了书砸了圣人画像,被怒发冲冠的夫子给赶了回来,从此开始操持买卖,已是一家小当铺的掌柜。

    钱婆婆和孙大婶一起摇头叹息:“可怜李家太太哟,嫁了个没用男人,生了个没用儿子。”

    这些话原封不动的传至李夫人耳朵里,让她羞愧难当,愤懑满肠。

    “生你有什么用!本来指望你能给我挣点脸面,谁知道,你倒是把我们蒋家的脸面丢得干干净净了,听听外头都说了些什么……”李夫人坐在屋中,指着跪在地上的瑾之,越说越伤心:“你娘我一个体面人家的大小姐,苦了一辈子是为了什么……你怎么就跟你爹一个样子……”说到此处,她忆起自己仅有的那一段衣食无忧,风月无边的日子,再看看现在的光景,连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捂着脸默默垂泪。

    李瑾之只是跪着。是他自己技不如人,丢了母亲的脸,伤了母亲的心。

    “娘,是我错了。”

    李夫人挥一挥手:“罢了罢了,想是我这辈子,也再没有出头的命了。你去别处,让我自己坐一坐。”

    李瑾之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正遇上门外王方宜一张关切的脸。

    “瑾之……你……我……”

    李瑾之仍是朝他笑笑,眼中却神采全无,只剩一片漠然的灰:“你来做什么?”

    “瑾之,你不要理他们,不过是个举人,再来一次也没什么。”王方宜也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底气实在不怎么足,越往后说声音便越低了下去。

    李瑾之长了这么大,平日里虽常常做出一副聪明知世的模样,终究还是少年性情,清高傲物。李夫人自小的期许,夫子多年的称赞,加之自己念书作文的体会,得个秀才的名号如此轻而易举,他万万想不到自己会栽在考试上头。

    如此灰头土脸,如此遭人讥讽。

    他此时不想别的,只想去江边喝一喝风。

    王方宜自然是跟了去。

    不仅跟了去,还很细致的提了壶酒。

    

    第5章

    

    夕阳已没,风卷着水面的湿气迎面而来,冷且有些凌厉。江面罩着一层薄雾,在这氤氲之下,昏黄的江水从西边一片残红中滔滔而来,遇上暗礁,滚出两个漩涡,朝望不到边的彼岸无声而去。江岸无人,两人并肩坐着,谁也不开口说话。

    就这么静了小半个时辰,王方宜提起酒壶,灌下一口,叹了口气。

    李瑾之本直着眼睛愣愣盯着江中那片暗礁,此时回过神来,伸手从王方宜嘴边夺过酒壶,也仰头灌了一口。

    王方宜一愣:“瑾之?”

    李瑾之没看他:“多谢。”说罢仍是一手举着酒壶,仰着脖子,汩汩下肚。

    王方宜看着瑾之露出来的那一截细长的脖颈,没来由的咽了咽口水。

    李瑾之半壶酒入肚,话也多了起来:“王大饼,你知道么,自小我娘就同我说,若是我此生不能进京城做官,她便不认我这个儿子。”

    “我没有爹,只有这一个娘。”

    “那些街坊乡里,我知道的,都在背地里笑我。”

    他越说越没谱:“王大饼,你要是想笑,也可以笑。”

    王方宜道:“我不笑你。”

    李瑾之抬手便将那空壶扔入江中,褐色陶罐很快随水飘走。

    “你……你为何不笑?”他斜着眼瞅着王方宜:“我白吃了你那么多酒饭,方才那壶酒,我也不会还的。”

    王方宜道:“我晓得。不用你还。”

    李瑾之又道:“你不叫我回去?”

    王方宜道:“你冷不冷?”

    李瑾之呆了一呆,忽然笑了。

    王方宜只觉得唇上微微一凉,方才那壶酒的味道连同柔软的触觉一起覆了上来,直涌入他脑中,漫山遍野,铺天盖地。四周风起,他忽觉自己一个人站在这世间极高极冷,而又极炎极热之地。天地融化成一片,皆不真实,让他浑身涌出一种说不出来的颤栗,连手都在微微发抖,而偏偏又极不愿离开,只望这时候再长一些,像是有一样东西,缓缓将他内心探求多年而终不知藏在何处的隐秘一齐挖了出来,就要喷薄而出。

    这一吻结束的时候,王方宜觉得自己连气都不会喘了。

    亭内李瑾之又有些喝多,脸上微热。夜空星疏月明,遥遥挂着一条清浅天河,无云无声。北风忽来,带着远处青山黑林的阵阵涛声,由远而近,渐渐汹涌澎湃。李瑾之的衣衫鬓发,皆在这风中翻舞。

    “若不是我喝了酒,只怕也不会有后来这许多事。你我今日,或许也不会坐在此处了。”李瑾之坐回石凳,道:“你冷不冷?”

    王方宜轻声说道:“瑾之,你知道我不会冷。”

    李瑾之向北举杯:“后来,后来便怎样了?”

    王方宜道:“不是说好,不提后来。”

    

    第6章

    

    后来便是离别。

    王老爹终于明白当年一时激动,送儿子入书院实在是个错误的决定。书生书生,合该是个文弱风雅的模样,比如李家儿子,身子瘦弱,往那儿一站就是个读书人,可自己儿子,从小便生得壮大,比谁都高一个头,怎么看怎么是个粗人。

    王老爹夜夜发愁,儿子念这些年书,跟在李家儿子屁股后头瞎转悠,除了也学着念了几句没用的酸诗,正经学问全没学会,叫他回来卖油饼,又不甘心。出人头地出人头地,怎么才能比别人家儿子更出头些?

    隔壁张老四家给王老爹带来了新的希望。张老四的儿子张小四本是江陵地头一枚混混,身强体壮不学无术。前些年官府来江陵征兵,张小四跟了去,立了些战功,今年回来探亲访友,竟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头目,管着百十来号人,威风凛凛,英姿勃勃,连带着张老四都横着走了好几天路。

    王老爹心想,自己儿子这身材体格,也不比那张小四差,若是也从了军,管上一百人定不是问题。当夜,他便拎着二两小酒,同张老四联络了联络邻里感情,回家的时候,王方宜从军一事,就这么定了。

    这厢李夫人也正狠下了心肠,她自觉身体每况愈下,再等不起三年,万一三年之后儿子又没考上,她这一辈子最后的希望岂不是就要落空?李夫人盘算来盘算去,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只有打发儿子去京城,想方设法寻个靠山,方是正途。于是,李夫人丢掉颜面,不顾志气,给当年的闺中好友、如今的侍郎夫人去了一封信,说瑾之无依无靠,只望夫人您念着幼时的情谊,在京城帮忙照应照应。

    王方宜和李瑾之便这样一齐离开了江陵城,一个往西,一个往北。

    上路的前一夜,二人站在南湖边上,竭力要做出一副苟富贵无相忘的模样来。

    “等我当上了将军,定会去京城寻你。”

    “好,那我便在京城等你,你一日不来,我一日不走。”

    亭内的石桌上躺着三个空壶,李瑾之此时已扔下杯子,斜倚亭柱,抱着酒壶,仰头就喝。

    “你怎知我在此处?”

    王方宜老实回答:“我也不知道,只是胡乱走着,心想定要找到你,就寻到这里来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大概是心愿太重,连老天爷也不得不帮我吧。”

    “我今日却是在此,专门等你。”

    王方宜吃了一惊。

    “昨夜我也在这亭中饮酒,却见从北边飞来一只胡雁,正落在桌上,那时我便觉得,你要回来了。”

    王方宜举头望天,秋日午夜,寒气已重,故人重逢本是再欢喜不过的事情,偏偏那月亮圆得如此清冷,倒格外生出些不完满来。

    李瑾之随他的目光望去,悠声道:“北地风大,如狮子吼。白日飞沙走石,城郭树木皆不得见。秋夜风静,四下无声,月明如昼,面南而望,与君共此孤光……”

    王方宜站起来:“瑾之……”

    李瑾之笑道:“就那几封信,熟得都烂在肚子里了。”

    

    第7章

    

    王方宜跟着张小四,稀里糊涂跑到了塞北,守着一座名叫“方郡”的小城。他是南方人,从未见过这玉门关外的大漠苍茫,被这北地风光惊得几乎忘记了自己是来从军的,一路竟如玩赏一般给李瑾之去了不少信,皆是描述塞外形状。戈壁如何辽阔,落日如何壮丽,雪山如何稀奇,城池如何雄伟,等到两个月后,他才觉得自己有些,思乡了。

    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夜晚,他照例同其他人一起在城上巡防值夜。满城寂静,家家户户都已关门闭户,月光满得似要溢出来,灰色的屋顶和墙砖泛出白色来,整座城池如同沉浸在月波之中安睡着的孤舟。他站在城楼边,对着这无声的世界正要发些感慨,却依稀听见不知从何处飘来的一缕笛声。那声音若有若无,并不真切,却如丝般缠住他心,似乎看见了梅花簌簌,一夜之间落满了积雪的山头,又似望见一盏青灯,隐隐绰绰将他引向未知的远方。他听着,便觉得内心有些酸软,却又忍不住想要再靠近些。

    就在这时,旁边突然有人喊道:“不好!有胡人攻城!”

    一盏油灯已经燃尽,李瑾之放下笔,想寻出根蜡烛来点着。他轻轻揉了揉额角,站起身来,袖子拂过桌面。

    “咚”地一声,砚台无端打翻在地,漆黑一滩,状如鬼魅。

    李瑾之心内一惊。

    他听母亲的话,揣着笔墨纸砚便来到京城投奔那连面也未曾见过的侍郎夫人,却没想到侍郎夫人一见到他,即刻掉出不少眼泪来,说与他母亲从小一齐长大,远嫁京城后就再无联络,如今见到故友之子,念及青春往事,实在忍不住伤心落泪。至于“照应”,那实在好说,侍郎大人是出了名的惧内,对夫人的话言听计从。没过多久,李瑾之便成了京城同文馆内一名替官修书的先生。

    读书写字于他原不是难事,只不过人情冷暖,他受了人家的恩,自然要格外卖力些。手不释卷,夜夜读至午夜便是常有的事。

    今夜不知怎地,头脑有些发晕,连砚台也给打了。

    李瑾之收拾完毕,看了看桌上的书本,决定先睡一睡。

    他睡得很轻,辗转反侧间还能听见街对面那户人家中传来的丝竹管弦之声。那主人是天子的近臣,公主的好友,家中时时通宵达旦宴饮宾客,甚至还有传闻,说那畅饮的客人中,常常还有天子本人。

    轻快的旋律隐隐入耳,让他做了一个不浓不淡的梦。江堤上杨柳依依,弥漫着一层轻烟般的绿意,不远处站着一个人,那面目,那身形依稀认得,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微风吹起,拂过柔软柳枝,他看得明白,那人正朝他欢喜的笑着。他加快步伐,却怎么也凑不到那人跟前。那人笑完了,转身要走,这时,他忽然想起来,这是王大饼!

    李瑾之从梦中惊醒,翻身坐起,觉得自己不过睡了小半个时辰,外头天却已经大亮了。

    这日,他收到北地的来信,王方宜兴高采烈的告诉他,胡人攻城,军士死战,他杀敌无数,立了头功,备受奖赏。

    末了,信里说道:城上闻落梅,思君良多。待回京之日,与君细论。

    

    第8章

    

    王老爹这回没有料错,他儿子大饼虽不是个读书的材料,上阵杀敌却颇有天分。几场仗打下来,虽受了些小伤,但军功倒是没少立,从一个小士卒升至方郡的守城之将也只花了数年时间。王老爹接到消息,一面思念儿子,一面欣喜若狂,老泪纵横。

    李瑾之在京城的差事也越办越好,侍郎赏识不说,渐渐的竟以诗文出名起来。

    “你说你当了将军便回京城,却食言了。我后来听说胡人大举攻城,援军不至,你一人率军民死守孤城,竟守到此时此刻才回来。那日,究竟如何?”

    李瑾之说的,乃是这二十年来最惨烈的一场战役。方郡久攻不下,胡人的统领也急红了眼,顾不得其他边塞城镇,竟将大半军士统统调至城下,,斩守将人头挂于旗上,方能出一口恶气。

    胡人此举,却正合了镇边将军的意。方郡小城,人口不过三万,军士不过五千,将不过一人,却能以此城牵制住大量胡兵,留出空隙让朝廷大军绕至其后,直捣胡人王庭,这买卖再合算不过。镇边将军甚至在天子面前立下了生死状,舍方郡而顾全局,消除北患,在此一举。

    “那日惨象,至今想起,仍如在眼前。瑾之,还是不要提了。”

    李瑾之握紧酒壶,深深看着他:“我想知道。”

    王方宜眉头紧锁,眼里流露出难以言说的不忍和痛楚:“那时正值寒冬,胡人军临城下,军士们连同还没来得及搬走的百姓,无论老弱,一律上城抗敌。城内粮草不足,只撑得住半个月,可是到了第十天,我们的箭就射没了,只得拆了城内的房子,用石头抵挡。到了第十五天,粮草尽绝,能杀的牲口马匹也已杀光,但朝廷援兵还未到来。我们这才明白,朝廷是不打算要这方郡了……”

    李瑾之怔怔地看着他,如看着失而复得的宝物。

    王方宜顿了顿:“第二十天,胡人终于攻破城池,城内军士百姓无一人降敌。,男女老幼,连三尺孩童也不曾放过。”

    他说到此处,便再说不下去,李瑾之只是看着他,一时也说不出话来。

    半晌,李瑾之问道:“后来,你便一直守在这孤城中?”

    王方宜抚上李瑾之的鬓角,此时瑾之不过四十出头,却已经鬓发皆白,在这月光下看起来格外惊心:“我再睁开眼时,仍是在那城中。只不过此时,方郡已是一座彻彻底底的死城。”

    方郡之战换来的是朝廷在北方的全胜,胡人被占了王庭,只得退到更西更北的地方,边患从此结束。镇边将军向天子奏表,说方郡将士百姓,为朝廷,为国家,壮烈而死,死得其所。全军将士无不泣血痛心,惟愿将其尸骨妥善掩埋,再请高僧超度亡灵。北方大捷,方郡军民在天之灵,亦可安心。

    然方郡之痛终抵不过大捷之喜,方郡一事,也就渐渐被人遗忘了。

    “后来,你如何了?”李瑾之仍是执意问道。方郡之战他不是不知道,后来如何他也不是不知道,但此时却定要听王方宜亲口说出,他才觉得自己的心有了着落。

    “我在方郡盘桓了十年,来来回回,铠甲都已腐朽得脱落下来,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城的路。那里风大,常常砂石漫天,城墙连同城内的房屋也日渐残破,无人来问,也无人来管,大约是都忘记了。有时候我站在风里,满眼皆是黄沙,黄沙中荡着黑影,像是许多如我一样也找不到路的人。”

    他说至此处,李瑾之想要去握他的手,却只握住一片冰冷。

    “后来有一日,竟然下了一场瓢泼大雨。”

    王方宜所说的大雨亦是一场奇事。方郡本是西北干旱之地,平日里连带着湿气的风也不曾有过,这年,却下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雨,举国皆知。

    见过那场雨的牧民说,那荒废的孤城早就被掩埋在黄沙之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形状,四周便是茫茫戈壁,只有远处的祁连雪山白连绵不绝,白得耀眼。本是干得发慌的天气,忽然不知从何处飘来一片黑云,单单罩在方郡之上,不一会儿便刮起大风,卷起阵阵阴湿之气。天空划过一道紫色雷电,直直降在方郡城上,将城墙硬生生劈出一道口子,随后豆大的雨点便落了下来。

    这雨下了足足两个时辰,将整座孤城十年来积攒的黄土泥沙刷得干干净净。

    雨停之后,胆大的牧民走入城中,只见一路白骨,皆不知姓甚名谁。

    天降异象,朝廷方才想起这座孤城,有高人说是天阴雨湿,冤鬼烦哭,须请人做一场法事,方得无碍。

    月已经渐渐落下,天显出微微的蓝。

    王方宜仍是轻轻抚着李瑾之的鬓发,叹道:“我在那里呆得久了,事情忘了大半,出城那日,我本应随着其他人一起走,但我脑中却只记得一件事,要回京城来,见一个人。他们便答应让我回来看看。”

    李瑾之轻笑道:“我在京城,也只等这一日。”

    王方宜道:“抱歉,瑾之,我回来晚了。”

    他出得城来,只记得要回京城,却不知京城在哪儿,一路飘飘荡荡,戈壁荒漠,秦岭黄河,花了大半年功夫,才走到这亭子中来。

    不知何处响起笛声,像是那日他在方郡城墙上所闻,他内心激荡,道:“瑾之,你听……”

    李瑾之听着,觉得自己几十年来不过是在这笛声中做了一场大梦。胡雁飞落,月圆之夜,青衫乌发,故人来归,他这梦终于也是要醒了。

    “要日出了。”他道。

    李瑾之朝东方望去。那天边泛起白色的光,丝丝金色混杂其中,便如金色的画彩慢慢晕满白色的纸张。月亮早已变得模糊不清,只在那天边的树梢边,留下一抹幽怨的身影。没多久,金色的光芒布满东天,远方的树木杂草,也渐渐分明起来。胡月亭被这阳光镶上一层金边,刹那间,世间万物仿佛都欣喜地跳跃起来。

    王方宜似也陶醉在这美好的日出之中,疲惫的眉头展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他回头冲李瑾之笑道:“瑾之,再见。”他慢慢地说着,慢得像深呼吸一般,他的身影随着渐渐露出的太阳而淡下去,细碎的光透过来,已分不清楚是他融入了阳光,还是阳光融入了他。

    李小山呆呆地看着这日出。它同三十年前江陵城的日出没有什么不同,一般的红光漫天,一般的云霞万丈。就在这金色的晨曦之中,他正走在去书院的路上。那时,他肚子中刚吃下王大饼给的油饼,饱得很踏实。

    后记:胡月亭乃是京城外一处名胜,得名于著名诗人李小山的故事。传说月圆之夜,小山诗人本在亭内独自饮酒,却逢一只不开眼的胡雁,一脑袋栽在小山诗人的酒桌上。小山诗人不气不恼,反而欣喜非常,认定胡雁南归,北边的故人必已不远。次日午夜,果有故人归来,青衫乌发对着皓首白衣,月下别是一番景致。小山诗人兴之所至,提笔蘸墨,在亭柱上写下“胡月亭”三个大字,从此便再无人见其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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