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3日武汉宣布封城后,各省先后宣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疫情防控成为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更是千家万户参与的“人民战争”,防控工作已走过一个完整的隔离周期。近期,除武汉外全国新增确诊病例数出现下降趋势,其他指标和不少地区也出现转迹象。这种情况下,疫情拐点是否到来成了社会关心的热点。本期报告将围绕这一热点展开剖析。
一、什么是拐点?如何判定拐点?
(一)拐点的数学定义与实践判定困难
拐点是一个数学概念,指变化趋势由正转负的转折点。就新冠肺炎疫情而言,拐点指累计确诊病例增速由正转负那个点,其位置更直观明确地对应着新增确诊病例的极大值点。
图1:基于累计和新增确诊病例的拐点形成示意图
在数学中,拐点的判定通常借助于导数概念,有客观的判断标准。但疫情趋势判断,是真实世界的问题,它的数据采集的可靠性、防疫过程中的具体举措,都会导致数据失真,因此并不能用数学上的拐点来描述疫情趋势判断——可靠办法是用整个周期的数据来判断,这点在目前也不成立。
(二)疫情拐点判定的可行方法
这里借鉴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NBER)提出的宏观经济周期转折点的方法,并结合疫情已有的规律信息,我们提出了新增确诊病例指标序列拐点的判定方法。依次检验如下三个条件:
-
条件1:指标序列存在历史峰点;
-
条件2:自峰点至今,指标序列持续下降;
-
条件3:峰点至今,指标序列累计下降在一定幅度以上。
结合有研究表明新冠肺炎的平均感染周期为5.2天,将条件2和3分别细化为两种可替换的可验证条件,如表1所示:
表1:新增确诊病例指标序列拐点的判定方法条件
根据上述条件的满足情况,可得出如下结果情形结论:
(1)同时满足3个条件,则可判定为拐点已形成;
(2)不满足条件1,则可判定为尚处在拐点左侧;
(3)满足条件1和3,且不满足条件2,则可判定为,拐点正在形成,但需要进行时间确认;
(4)满足条件1和2,且不满足条件3,则可判定为,拐点正在形成,但需要进行幅度确认;
(5)前四种情形都不满足,则可判定为,处于平台调整期,无从判定拐点位置。
下面采用上述方法对全国和各个省份确诊病例指标的拐点进行研判。在此基础上,揭示各个省份结论与全国结论的呼应关系,以及其他监测指标结论的支撑关系。
二、全国确诊病例指标走向是否构成拐点?
根据图2的展现的数据和表2所列条件,应用前面我们提出的方法可以断定,全国确诊病例指标在方法一下的结论是拐点正在形成但需要时间确认,而在方法二下的结论是拐点平台调整期;武汉市在两种方法下的结论是拐点平台调整期;全国非湖北地区和全湖北非武汉地区的结论拐点已经形成。
图2:全国新增和三类地区新增确诊病例变化趋势图
表2:全国新增和三类地区拐点条件汇总表
上述三类地区和全国的拐点结论并不一致,其中根本原因在于占有全国新增确诊患者比重一半以上的武汉市疫情走势。众所周知,受监测能力上限的限制,在2月5日之前,武汉市还存在大量疑似病例。2月5日,武汉市启动检测攻坚战,立志在短期内内检测完所有疑似病例,目前披露的信息证明,受限于医院能力和基层动员能力,上述任务可能并未如期完成。同时,受这些检测结果公布时间不一和规模不等影响,这导致武汉市新增确诊病例数据,在2月6-9出现向上的波动性反复,分别为1501、1985、1379和1921。湖北省卫健委的数据显示,2月9日全省排除疑似病例7194人,相比上一日增加6070人武汉市2月9日确诊病例的大幅增加,与湖北省当日排除病例大幅增加背后的武汉市检测结果大幅公布不无关系。
综上,我们认为全国非湖北地区、湖北非武汉地区拐点基本成型,但武汉市的情况仍然处于平台盘整期,未来的确诊病例数或许还存在上升可能,无法判断其拐点的到来。
三、分省份确诊病例指标的拐点走向如何?
根据上述拐点判定方法,我们分别对各省的拐点判定验证条件进行归纳总结,结果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各省份的历史峰值点处于1月28日至2月8日之间,近半省份的历史峰值点在1月份已经形成;从累计下降幅度来看绝大部分省份都超过了30%,初步可以判断我国各省份的拐点已现雏形。
表3:分省份拐点判定验证条件汇总表
注:山西、河北、海南和香港为历史峰值点日期至今未满3日地区;
降/平/升天数:新增确诊人数较前一天下降的天数/新增确诊人数与前一天持平的天数/新增确诊人数较前一天上升的天数;
累计下降幅度=(历史峰值-2月9日新增确诊人数)/历史峰值;
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青海、香港、台湾和澳门8个省(市区)因数据过小、变化偶然性大,因而拐点结果分析实用意义不大;
上半表(蓝)为截至2月9日累计确诊大于250例省(市区)的情况汇总,下半表(绿)为截至2月9日累计确诊小于250例省(市区)的情况汇总。
基于表3判定验证条件,并剔除分析实用意义不大的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青海、香港、台湾和澳门8个省(市区),得到拐点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已有云南、上海、浙江、广东、河南和福建6个省份在两种检验方法结论支持下可判定为已形成拐点,另有重庆、四川、江苏、天津和江西5个省份在其中一种检验方法支持下可判定为已形成拐点。现有辽宁、吉林、山西、甘肃、北京、黑龙江、河北、湖南、山东、陕西、安徽11个省份存在历史峰值且累计下降幅度超过30%,但并未形成连续3天下降趋势,其下降天数占比也不足2/3,所以目前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再确认拐点形成。海南、广西、湖北和贵州4个省份目前仅满足存在历史峰值的单一条件,新增确诊人数的下降幅度及下降时间条件均未满足形成拐点的要求,仍处于平台调整期。总的结论是,我国大多数省份拐点已形成或正在形成但需要时间确认,湖北省等则处于平台调整期。与全国前面拐点隐现雏形的结论存在呼应关系。
表4:全国分省份拐点判定结论汇总表
四、其他监测指标是否支撑拐点出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