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公司辞退一个员工这么难,背后的原因竟如此现实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11 00:18:00

,你会发现。其实它们没有多么复杂,很多条款也不难理解。甭说律师和法律专家,就是我这个门外汉,看得多了,甚至都快会背了,也能给一些员工提建议、献良策了。

不久前一个做人资的朋友问我,有几个员工让他感觉很糟糕,工作态度差,工作成果也一般,还几次三番和同事闹矛盾,可不可以劝他自己主动辞职?会不会有法律风险?

说起来,企业以辞退的方式威胁员工主动辞职确实很危险。在现行的法律体制之下,举证责任基本在资方,资方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与其走这些门道,可能还不如踏踏实实按照法律,该怎么补偿就怎么补偿,还能落一个省心。再说了,嘿,HR其实也是员工,今天你这刀割在自己的同事身上,明天也许就会被别人砍上一刀。

真“裁员”、假“劝退”

公司裁员,再常见不过。劳动法中对与裁员的规定可谓非常严格,一不小心就要担上法律风险。但即使如此,也挡不住企业裁员的决心。毕竟,企业的第一目标是活下去,其他的,通通靠后。

所以,如今有很多企业所谓的劝退,其实就是打个幌子去裁员罢了。

我们来算一笔账,比方企业要裁掉一个2年的员工,可能需要赔2个月,有的刚入职场的员工,赔的就少点。我们大致算一下,你裁掉100个人,差不多也就赔个六七十万吧。

但是,如果员工不满公司做法而申请仲裁,那么给公司带来的内部资源的消耗、时间、经历等都是隐形的成本。而且万一被媒体曝光,那么对企业招聘以及品牌建设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到时候,公司的PR团队、HR部门、法律部门,甚至整个管理层都要投入大量精力去处理法律纠纷,恐怕得不偿失吧?如果是个上市公司,甚至会影响到股价涨跌。

所以,对于用这种“劝退”的方式裁员的公司,我想先问一句:“贵公司的品牌值不值60万?”

你自作聪明,以为省了钱,实际上呢?

有的私企老板嘲笑外企,说他们傻乎乎的,法律规定n+1,人非要赔给员工n+2甚至能加到5、6个月薪水。然而,如此一来企业可以集中精力于转型,员工拿钱集中精力找下家,即使不是双赢,也不会是双输。这种操作,比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辞退员工到底有多难?非常难!

从员工角度来讲,很多人会想:我就一介平民,什么都不懂,拿什么和养着律师的企业去斗?

然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员工才是强势的一方。这一部法律在人力资源行业一直备受争议,不少专家都认为,法律过度保护员工利益,会提升资方用人成本,而企业做不下去,会影响整体经济和就业,最后看似得到保护的员工一方,仍是受害方。

在纠纷仲裁实操中,尤其在最初几年,判罚十分偏向员工,就算企业有精通法规的HR和配备法务专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新闻数据,员工仲裁胜率也高达八成。

专业的东西,让专家们去讨论。我们说说和职场人切身相关的法律:辞退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第39条,讲了6种情况,这是企业能够不花钱辞退员工的方法。这也是企业能够不花钱辞退员工的六个办法。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一般情况下,很多企业他们想得到的一点,往往是第二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旷工,是企业最好用的招数,毕竟他们手握员工的打卡记录啊!

但是这个证据足以辞退员工吗?那可不一定。

首先你要保证你没搞错什么是旷工。而且,对旷工的定义,比如迟到多久算旷工;,,都要清晰写在公司员工手册里。而这份员工手册应当交由公会批准,也要由员工签字认可方能生效。

规则制度好了,证据也要符合规定。打个比方,如果打卡记录不是来源第三方,而是企业自己的打卡系统的话——那么企业就有可能篡改数据,这个证据就不完美。

和员工打仲裁官司,企业要在证据收集上付出的工作量,可能远远超过n+1的补偿款,还不保证能打赢。

其实相比之下,按法律规定赔钱,一拍两散,未尝不是更好的选择。

很多时候,HR面对的是领导和员工夹板气,自身压力也很大。但起码的法律原则我们必须守住,我们也是给公司打工的,不是给公司的努力,一个月那点工资不至于让我们出卖自己的灵魂。

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这句话送给所有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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