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整治,。
所谓“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因此,相对应的整治原则,就是将住宿部分与其他一种或几种部分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并配以相应的独立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及相关辅助设施。
《责令停产停业告知单》上面对应的11条均为负面清单。对应解释如下: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所在建筑内一律不允许住人,常见的包括: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经营酒类、油漆店、汽车维修(含洗车店)等。
2.第一句话主要针对民宅类“三合一”,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必须用实墙(不开任何门窗洞口)进行分隔,另外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这是目前的难点,施工队伍必须根据建筑实际情况制定分隔方案。
第二句话主要针对商业类“三合一”(住宿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人以下),原则上住宿部分与经营部分用实墙(不开任何门窗洞口)进行分隔,另外住宿与经营部分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不具备完全实墙分隔条件的,经营部分必须加装简易喷淋,住宿部分必须配备灭火器。
3. 整栋建筑每个居室(住人的房间)及楼层间的休息平台设置逃生窗(高度大于1.0米、宽度大于0.8米)。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居室(住人的房间)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软梯(必须固定在实墙且确保放置到位);二层居室(住人的房间)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绳。
4.合用场所的门窗、阳台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障碍物(广告牌等)或金属栅栏(可改装成内部可开启,高度大于1.0米、宽度大于0.8米)。
5.合用场所中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电动自行车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停放或充电。
6.合用场所中严禁采用泡沫夹芯板或三夹板分隔或搭建。
7.合用场所中的车间、居住房间、疏散楼梯以及经营、储存区域全面推广安装经认证合格的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在顶部)。
8.每一居室按标准配备一副口罩、一个报警哨、一个手电筒等逃生设施。合用场所按标准配备设置灭火器材、设施(具体标准为:生产区域每层必须配备灭火器2具(3KG以上);生活区域每层必须配备灭火器1具(3KG以上);居住超10人的应设置喷淋系统)。
9.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必须采用阻燃材料穿管保护(PVC管等)。
10.合用场所中推广安装燃气泄漏探测报警器(近液化气钢瓶,且离地30CM左右)。严禁违规使用液化气灶、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严禁违规使用未登记注册(标贴二维码)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内严禁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1.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住人的房间)人均使用面积大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每个居室必须在外墙设置逃生窗(高度大于1.0米、宽度大于0.8米)。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比如:一个居室内住有夫妻两带两个小孩,虽然人数上没问题,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使用面积大于16平方米,且外墙设置逃生窗。
《责令停租告知单》上面对应的11条均为负面清单。对应解释如下:
1.居住区域人均承租建筑面积应大于12平方米。整个居住区域面积(去除生产、储存区域面积以及房东自身使用面积)。
2.每个居室居住人数小于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3人及以上即为群。
3.每个居室居住人均使用面积大于4平方米。
4.居室外墙应设置窗户(窗口高度大于1米,宽度大于0.8米,窗台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1.2米)。
注:以上四条必须同时满足。
5.外墙设置窗户且门窗、阳台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障碍物(广告牌等)或金属栅栏(可改装成内部可开启,高度大于1.0米、宽度大于0.8米)。
6.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居室(住人的房间)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软梯(必须固定在实墙且确保放置到位);二层居室(住人的房间)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绳。
7.住宿10人以上按照标准安装简易喷淋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烟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并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
8.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电动自行车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停放或充电。
9.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10.严禁违规使用液化气灶、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包含居室(住人的房间)内严禁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1.其他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本文转载自:海纳琴川微信公众号
消防员选择了湖鹤村某“三合一”场所,
进行现场整改教学,一起来学习~
附:现场教学: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如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