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际合作临床试验遗传办备案情况公示,涵盖9个医疗器械项目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2-20 19:35:38

鱼跃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为获得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我国上市许可,在临床机构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临床试验、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的,合作双方在开展临床试验前应当将拟使用的人类遗传资源种类、数量及其用途向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为获得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我国上市许可,在临床机构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临床试验、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的,合作双方在开展临床试验前应当将拟使用的人类遗传资源种类、数量及其用途向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现将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30日期间备案的11个项目予以公示。

电话咨询:010-88225151。

邮件咨询:ycb@cncbd.org.cn。

电话投诉: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010-68947680。


附件:



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临床试验

备案项目信息汇总

(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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